居民入住了廉住房后需要注意事项

导语 湘潭市居民入住廉租房后需要注意什么?湘潭市居民入住廉租房后不能干什么?湘潭市廉租房的合同是多久??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1、保障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保障资格;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停发其补贴;享受实物配租保障的,限期腾退其所承租的廉租住房。

  (1)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3)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4)经调查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

  (5)未按要求及时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或不参加年审的。

  2、保障对象腾退所承租的廉租住房时,应结清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物业管理及其他应当由保障对象承担的相关费用。

  3、暂时无法腾退所承租的廉租住房的,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计租;过渡期满,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

  4、保障对象拒不执行上述规定的,由市房产管理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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