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报名条件

导语 雨湖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岗位需满足18周岁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行为等条件才能报名,其他条件详见正文!

  雨湖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官助理。报名条件详情如下:

  一、聘用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自愿从事法官助理工作;

  (二)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在法院聘用书记员岗位上就职5年以上的可以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4年10月30日),目前在法院聘用书记员岗位上就职5年以上的可以放宽至45岁;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聘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聘用后,服从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吸毒史或毒品检测为阳性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在本区以律师、法律工作者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

  (五)本人的主要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法官助理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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