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指南

导语 湘潭市职工及单位漏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时可以申请补缴,原则上一年可申请一次,补缴办理所需的材料、办理地点,流程等信息,详见正文!

  湘潭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指南具体如下:

  一、受理条件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3.其他符合政策的补缴。

  4.职工离职提取后在原单位重新开户缴存的,1年内不得补缴住房公积金。

  二、所需材料(原件):

  1、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2、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注:相关模板可到官方网站下载

  三、办理地点

  市直管理部: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2楼综合柜台B119

  湘潭县管理部:湘潭县云龙中路316号湘潭县公积金管理部一楼3号柜台

  韶山市管理部: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2楼C区C4号柜台

  湘乡市管理部: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励志大道东方华庭258号二楼1号柜台

  经开区管理部: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九华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一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1、2、3号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1、夏季(06月01日~10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2、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按申请材料审批标准执行

  3、审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批;对录入的数据逐一核对

  4、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批;对录入的数据逐一核对

  5、结果送达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六、收费情况

  此项不收费

  七、常见问题

  问:单位漏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补缴,原则上一年可申请一次。单位申请补缴时已经为职工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递交申请补缴报告,要写明补缴的原因,补缴方案,要有明细表,经单位审核盖章,中心核实符合要求方可办理补缴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湘潭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关键词【公积金】,可获湘潭公积金缴费比例、缴存业务、缴存指南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