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指南

导语 湘潭市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需要开设个人公积金账号,办理资料、办理地点、时间等信息,详见正文!

  湘潭市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业务指南具体如下:

  一、受理条件

  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归集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一个职工只设立一个个人账户。

  二、所需材料(原件):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注:相关模板可到官方网站下载

  三、办理地点

  市直管理部: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2楼综合柜台B119

  湘潭县管理部:湘潭县云龙中路316号湘潭县公积金管理部一楼3号柜台

  韶山市管理部: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2楼C区C4号柜台

  湘乡市管理部: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励志大道东方华庭258号二楼1号柜台

  经开区管理部: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九华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一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1、2、3号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1、夏季(06月01日~10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2、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按申请材料审批标准执行

  3、审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批;对录入的数据逐一核对

  4、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批;对录入的数据逐一核对

  5、结果送达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六、收费情况

  此项不收费

  七、常见问题

  新设立的单位应何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湘潭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关键词【公积金】,可获湘潭公积金缴费比例、缴存业务、缴存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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