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业务办理指南

导语 湘潭市办理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业务,所需的条件、材料、办理时间和地点,注意事项等信息详见正文!

  办理湘潭市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业务,指南具体如下:

  一、办理条件

  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或按贷款合同约定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二、所需材料(原件)

  1、借款人身份证

  2、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三、办理地点

  市直管理部: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2楼综合柜台B115-B118

  湘潭县管理部:湘潭县云龙中路316号湘潭县公积金管理部一楼5号柜台

  韶山市管理部: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2楼C区C2号柜台

  湘乡市管理部: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励志大道东方华庭258号二楼3号柜台

  经开区管理部: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九华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一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1、2、3号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06月01日~10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五、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资料是否齐全,业务是否合规

  2、审核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资料是否齐全,业务是否合规

  3、办结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审批是否通过

  六、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七、注意事项

  贷款未结清不能开具,贷款结清后可在公积金中心柜台或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申请开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湘潭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湘潭公积金缴费比例以及提取/贷款额度或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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