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导语 在湘潭市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注意购房面积、房屋价值、个人征信、个贷率等事项,详见正文!

  在湘潭市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一、不可公积金贷款情形:

  1、购买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或房屋价值150万元(含)以上,以及联排、独栋、双拼、叠拼、全复式多层住宅等非普通自住房。

  2、个人信用报告上出现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不良记录或其他影响贷款的不良情形。

  3、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请办理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或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4、贷款办理期间出现公积金封存、冻结、销户等异常情况。

  5、提供虚假资料或进行虚假承诺。

  6、贷款申请前已付清房款或已办理完房屋过户。

  7、与未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朋友等共同购房不予受理。

  二、同一套住房对同一个人或同一个家庭只能申请办理一次公积金贷款,如:购房时已办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将此房屋出售后再次购回的,不可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三、当个贷率≥85%,且执行二级及以上预警状态下的调控措施时,就会暂停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办理。

  四、其他受理条件和注意事项请登录“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详细了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湘潭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湘潭公积金缴费比例以及提取/贷款额度或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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