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灵活就业人员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导语 在湘潭市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所需的条件、材料、办理地点与时间已整理,详见正文!

  湘潭市灵活就业人员销户,可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具体如下:

  一、提取条件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长金管委〔2021〕4号)第37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在约定的缴存期限内要求停缴的,应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一经封存,该账户即不能再启封缴存(账户转移至单位缴存的除外),该人员也不能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设账户缴存。

  第39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贷款,按照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取和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备注:其他各市州公积金中心的受理条件以各市州公积金中心官网公布的为准。

  二、所需材料(原件)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三、办理地点

  市直管理部: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2楼综合柜台B115-B118

  湘潭县管理部:湘潭县云龙中路316号一楼2号柜台

  韶山市管理部: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2楼C区C3号柜台

  湘乡市管理部: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励志大道东方华庭258号二楼2号柜台

  经开区管理部: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九华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一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1、2、3号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调查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调查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按申请材料审批标准执行

  4、审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批

  5、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收款账户要素齐全、准确

  6、办结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湘潭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湘潭公积金缴费比例以及提取/贷款额度或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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