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

导语 湘潭市高校毕业生想要落户湘潭市城镇地区(包括韶山市、湘乡市、湘潭县)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湘潭市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详见下文。

  一、办理流程

  高校毕业生拟将户口迁入我市(包括韶山市、湘乡市、湘潭县)城镇地区的,

  由本人持高校毕业证、户口簿内页(省外迁入为户口迁移证)湘潭市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注:凡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书面委托家庭户户主、直系亲属或单位、社区集体户口专办员代办。

  二、办理条件

  具有全日制应届和往届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等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迁入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落户的。

  三、办理材料

  迁入人员根据落户地址的不同情形,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落户在自有房屋的,提交本人房屋所有权相关凭证材料。

  (二)落户在亲友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友户口簿。

  (三)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落户在社区集体户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

  (四)落户在湘潭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或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提交本人申请。

  四、办理地点

  湘潭市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五、预约方式

  可在湘潭市网上公安局、湘潭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优先服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55297125

  也可以在湘潭市网上公安局湘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湘潭公安”留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湘潭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湘潭落户申办入口/申办指南/申办条件/申办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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