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办理材料

导语 湘潭市高校毕业生的落户办理材料根据落户地址的不同情形分为四种,分别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如下。

  一、办理材料

  迁入人员根据落户地址的不同情形,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落户在自有房屋的,提交本人房屋所有权相关凭证材料。

  (二)落户在亲友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友户口簿。

  (三)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落户在社区集体户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

  (四)落户在湘潭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或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提交本人申请。

  二、办理条件

  具有全日制应届和往届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等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迁入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落户的。

  三、办理地点

  湘潭市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55297125

  也可以在湘潭市网上公安局湘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湘潭公安”留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湘潭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湘潭落户申办入口/申办指南/申办条件/申办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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