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须知

导语 湘潭本地宝小编为你整理了有关湘潭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省内转入

  (一) 转移条件

  1. 申请转入人员户籍属本市范围内的居民。

  2. 申请转入人员属本市范围内参保单位调入或招(录)的人员。

  (二) 所需提供的资料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2. 户籍在本市范围内的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3. 转入到在本经办机构参保缴费的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签字盖章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异动花名册》。

  (三)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养老保险服务大厅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2. 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审核后,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

  3. 申请人持《接收函》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4. 申请人持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的《接收函》回执和《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到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转入接续手续。

  二、省内转出

  (一) 所需提供的资料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二)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养老保险服务大厅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2. 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审核后,对符合转出条件的打印《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并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回执上盖章;

  3. 申请人持《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和《接收函》回执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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