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导语 为促进毕业生就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社保补贴,详见正文!

  湘潭市给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指南,详情如下:

  一、政策类型

  促进就业类。

  二、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

  三、支持措施

  对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四、政策依据

  《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号)

  五、申请流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保险费缴纳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六、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与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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