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房开宾馆未装修要拆迁

导语 一男子与朋友租了几间房屋欲装修后开宾馆,不想交了15万余元租金和押金后,还没等房屋装修就被纳入拆迁。

  来贵阳做生意的湖南人周先生昨日反映,他所租的房屋位于花溪区董家堰村,房屋租用年限为2013年10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按约定,10月14日,周先生向出租人龚先生预付了房屋租金和押金总共152800元。一个月后,周先生所租房屋地段被纳入拆迁范围。

  11月25日,周先生联系上龚先生,要求退还所付租金与押金。据称,龚先生当时承诺,将在一周内退还房屋租金与押金,并与周先生签订了退款协议书。

  但一个月过去了,周先生和朋友仍没拿到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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