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疫情防控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自9月7日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旅居史(含中转),尤其是与各地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湘潭县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备。

  更新时间:2021.9.21

  9月21日,哈尔滨市报告1例本土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鉴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湘潭县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自9月7日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旅居史(含中转),尤其是与各地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湘潭县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备,配合县疾控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落实调查核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中秋假期即将结束,外出旅行返湘潭县人员应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组)报备,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

  三、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变化,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继续保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的重要举措,也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我县民众,尽早主动、就近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保障自己和家人健康,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更新时间:2021.9.14

  9月1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92例。本土病例59例(均在福建,其中厦门市32例、莆田市24例、泉州市3例),含1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福建)。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同时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湘潭县疾控再次紧急提醒广大群众:

  一、主动报备行程。8月26日(含)以来我县有福建省旅居史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工作单位或所在酒店报备相关情况,按要求配合县疾控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落实调查核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

  二、警惕入境风险。已解除21天集中隔离观察入境入我县人员应继续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单间居住,与家人保持适当距离;限制出行,非必要不外出,尤其是不聚集,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仍应继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三、强化健康管理。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变化,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食欲不振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合理安排出行。中秋、国庆假期临近,我县民众应尽量减少或避免跨省旅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在出行过程中全程做好疫情防控。不提倡聚集或聚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五、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我县民众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