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支付宝消费券怎么用

导语 湘潭市2021年“百年芳华 湘府有礼”亿元电子消费券自动存入支付宝卡包,付款时直接从卡包扣除。

  使用方式

  消费券自动存入支付宝卡包,付款时直接从卡包扣除。

  领取时间

  第一期 6月17日12:00/6月18日12:00

  第二期 6月24日12:00/6月25日12:00

  第三期 7月1日12:00/7月2日12:00

  使用期限

  第一期 有效期到6月21日晚23:59

  第二期 有效期到6月28日晚23:59

  第三期 有效期到7月5日晚23:59

  使用规则

  ①消费者领取政府消费券后,可于消费券有效期内在湖南省境内可以使用支付宝付款的各类零售、餐饮企业和加油站消费时使用

  ②单笔消费30元以上(含30元),可以使用1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以使用3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以使用60元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

  ③平台发放的消费券,可以在饿了么平台线上使用,并与政府消费券叠加

  ④企业发放的消费券,可以在商家线下门店使用,并与政府券、平台券叠加

  ⑤如领取消费券后在券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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