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湘潭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转移条件

一般账户转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临时缴费账户:不符合一般账户建立和转入条件,但参保人员要求在本地参保缴费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的临时缴费账户。

转出人员有欠费需补缴的:必须在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补缴,否则,未补缴的时间段将不计算缴费年限,也不能再到转入地进行补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湘潭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获湘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最新消息以及缴费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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