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湘潭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从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①参保人员年满60 周岁。

  ②累计缴费满15年(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领取材料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 户口本;

领取金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待遇支付终身。

  参保人员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息)÷139]。

  参保人员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元(不含补缴年限)。

  各级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03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湘潭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获湘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最新消息以及缴费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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