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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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残疾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5-11-25 08:55:00
办理条件

凡户籍在湘潭市范围内,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自愿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注:已康复脱残达不到残疾标准的不能办理该证。

湘潭市残疾评定相关标准

办理材料

1.本人二寸免冠白底证件照6张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式3份,身份证和户口簿内容不符的,须携带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各一式3份。

温馨提示

1.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2.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残疾评定

4.初审、填发

5.审核、批准、备案

6.发放、备案

7.领取、保存

注: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湘潭市残疾证办理具体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残联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体检及电子版照片采集费用按各区县残联规定收取。

湘潭市残疾证有效期

办理地点

湘潭市残联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迎宾中路1

电话:0731--52322258

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地址和电话一览

各省残联信访办公室通信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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