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准生证办理指南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证管理办法》,湘潭的生育服务证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夫妻双方亲生子女合计数小于等于一个。

办理材料

(一)结婚证;

(二)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2寸免冠近照2张。

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办理流程

(一)村级登记。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完成生育服务登记。村(居)计生专干(以下简称村专干)负责将登记情况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特殊情况下,夫妻也可以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乡级发证。群众需要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乡镇(街道)免费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三)证件送达。生育服务证由村专干送达,申请人也可直接从乡镇(街道)领取。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政务大厅或村(社区)委员会。

咨询电话:58555236 , 58555235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不收费,材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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