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登记结婚材料要求

导语 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结婚登记需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等证件,详见正文。

  所需材料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湘潭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婚姻登记】可获得结婚登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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