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导语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原则上分四段累计报销,报销比例为60%--85%,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达起付线即可报销,详见正文!

  关于湘潭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详情如下: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补偿的政策。参保人员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单次或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费用,则上分四段累计补偿

  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60%;

  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

  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

  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

  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40万元。

  拓展: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统筹待遇:城乡居民患高血压、糖尿病到基层协议医疗机构购药时,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70%,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高血压为360元/年,糖尿病为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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