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居民医保住院可以报销多少费用?

导语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标准视医疗机构级别为准,具体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详见正文!

  关于湘潭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详情如下: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本市)报销标准如下: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元):200

  再次在同级别住院起付标准 (元):100

  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 (%):85%

  2、一级及以下医院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元):500

  再次在同级别住院起付标准 (元):250

  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 (%):82%

  3、二级医院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元):800

  再次在同级别住院起付标准 (元):400

  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 (%):80%

  4、三级医院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元):1200

  再次在同级别住院起付标准 (元):600

  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 (%):65%

  城乡居民住院年度内累计起付标准不超过3000元;年度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湘潭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关键词【医保】,查看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缴费标准、缴费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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