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指南

导语 湘潭市异地就业缴纳社保费,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具体办法详见正文!

  湘潭市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指南,具体如下:

  一、线下办理:

  由申请人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提出跨省转移接续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线下办理:

  主要有两种途径。

  按照要求提供:联系电话、人员状态、户籍地址、转入转出地等信息即可

  1、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www.12333.0ov.cn)

  步骤:“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2、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

  步骤:“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三、拓展问答:

  失业已超过1年,还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 (人社厅发 [2020]24号)规定:

  “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因此,失业后电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湘潭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关键词【失业金】,查看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方式、常见问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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