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生效时间

导语 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参保人员申请通过后可享受的待遇详见正文。

  湖南省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该保障资格认定后的待遇如下:

  一、生效待遇

  参保人员自审批通过的下月起享受居民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

  支付额度一般实行按月管理,当季度未使用完的额度清零。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具长期处方的,支付额度可以按季度管理。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暂停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

  二、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原则上应在医保部门公布的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或购药(符合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应在居住地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或购药)。超过门诊慢特病药品费用限额、明显不合理的药品费用,不得纳入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范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湘潭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慢特病】获居民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的办理材料、地点、待遇/最新消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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