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不打新冠疫苗会影响出行吗

导语 湘潭市暂未发布“未打新冠疫苗限制出行”的相关政策,但为了我们国家能够建立有效的群体免疫,没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群,可以尽快去接种新冠疫苗。

  湘潭市暂未发布“未打新冠疫苗限制出行”的相关政策。

  更新时间:2021.7.30

  重点公共场所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接种记录

  全市范围内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交通站点、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医疗机构、学校、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全面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等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要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村)或疾控机构。

  更新时间:2021.7.19

  近日,多地基层地方出现了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出行、不能进商场、不能出摊、不能进医院,以及未接种疫苗的公职人员停发工资等通知,使得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保护自身的预防行为遭遇了各种尴尬。事实到底如何?

  从国家卫健委疾控局了解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在中国进入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后,国内多地先后出现过本土的传播疫情,经过流行病学溯源调查发现,这些疫情与境外输入有关,说明中国目前面临的风险仍然是境外输入,中国仍然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阶段。

  在有了疫苗这个防控手段后,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都在积极推动疫苗接种,同时坚守现行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防控措施,以及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用以防控新冠疫情。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的重要手段,也可降低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发生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适龄无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对于个别地区出现的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群体的限制通知,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已经关注到,并已及时予以指导和规范。

  其实,对于使用强制手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现象,国家卫健委一直给予重视。今年4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曾表示,个别地方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这种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更新时间:2021.7.14

  近日多地发布通告,没接种新冠疫苗者,将无法进入一些重要场所,但没有限制出行。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通告均指向“应接未接”人员,不包括身体有禁忌症者。有禁忌症者可前往医院开具不宜接种证明。

  因此即使湘潭市还未有相关政策,但为了我们国家能够建立有效的群体免疫,没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群,可以尽快去接种新冠疫苗

  已发布通告地区:

  ■ 浙江宁波宁海县疫情防控办公室7月11日发布通知:25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

  ■ 浙江丽水市青田县8日发布通知:21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

  ■ 浙江温州市瓯海区12日发布通知:即日起,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车站等重点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影院、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文化体育及娱乐休闲等人员集聚场所以及各居住小区(村居)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并劝导其及时接种。

  大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主办方应查验参加人员疫苗接种记录,实行疫苗接种准入制。未接种疫苗人员不宜参加活动,如确需参加活动的应立即安排进行新冠疫苗接种或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江西抚州市崇仁县发布最新通知,将在商场、景区、车站、影院等公共场所实行扫“赣通码”查看疫苗接种记录,如居民未接种新冠疫苗,将对生活和出行带来不便。

  ■ 江西赣州定南县发布通告,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

  ■ 江西赣州安远县发布通告,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

  ■ 西吉安市井冈山发布通告,7月27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 ( 有禁忌症除外 ) 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学校 ( 包括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 、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监所等重点场所。

  ■ 福建泉州晋江市发布通告:7月22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

  8月1日起,“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湘潭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冠疫苗】即可获得湘潭新冠疫苗接种的最新消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