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材料

导语 湘潭市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报销时要带什么材料,湘潭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帮到您。

  企业参保女职工产假期满2个月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加盖公章),并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生育证》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夫妇双方身份证

  5、《婴儿出生证》

  6、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节育出院诊断书

  7、单位停发工资证明等

  到生育保险审核科办理申领手续。

  参保单位的男职工无固定工作的配偶分娩后6个月以内,由男方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加盖公章),并携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生育证》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夫妇双方身份证

  5、《婴儿出生证》

  6、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出院诊断书

  7、发票和内部往来结算收据

  8、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

  到生育保险审核科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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