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21年中小学校入学生源如何排序

导语 湘潭市2021年中小学校入学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招生服务范围内按生源排序顺序接收学生,注册入学。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法定监护人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招生服务范围内按生源排序顺序接收学生,注册入学。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均在雨湖区入学服务范围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雨湖区,其父母在雨湖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雨湖区,其父母在雨湖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雨湖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雨湖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雨湖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雨湖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雨湖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雨湖区户籍,但在雨湖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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