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经开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校生源类别

导语 湘潭市经开区教育局已经发布了湘潭经开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生源类别,详见如下。

  一、生源类别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为以下四个生源类别和一个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落实。

  (1)有户有房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湘潭经开区户口和房产,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社区(村)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为依据入学。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湘潭经开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经社区(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后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资料为依据入学。③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湘潭经开区,因征拆等原因,居住在社区(村)安置的自建房屋等,经社区(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以社区(村)的证明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湘潭经开区,其父母在湘潭经开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社区(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湘潭经开区,其父母在湘潭经开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湘潭经开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湘潭经开区但无房产,经社区(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经开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

  (4)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经开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从业证明、本区居住证(已办理一年以上)和湘潭市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一年以上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的有效合同为依据上学。

  二、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学生户口本住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或居住证)为入学依据,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户无房四个大类的生源排序,依顺序注册入学,录满为止。个别学校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的,或者个别学校招生计划未满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兼顾均衡的原则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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